关于葛仙山景区全面制止烟花爆竹、香烛等易燃物品实施文明敬香的布告
铅山县葛仙山是国家4A级旅行景区,又是闻名的道教圣地,更是展现铅山县生态文明建造的重要窗口。可是,多年来,很多点燃烟花爆竹、香烛等朝拜行为严峻污染了葛仙山空气和周围的环境,构成严重森林火灾危险,形成了寺观文物危害。一起,因首要点燃点坐落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方,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令》、《宗教事务法令》等法令和法规及国家旅行局、国家宗教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标准全国宗教旅行场所燃香活动的定见》,为进一步标准葛仙山景区的朝拜活动,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,保护文明资源和生态环境,保护宗教场所的文明、安全、环保和次序,创立文明生态寺观和景区,特布告如下:
一、自2018年7月12日下午14:00起,葛仙山景区全面制止烟花爆竹、香烛等易燃物品。一概制止香(游)客自带各类烟花爆竹、香烛等易燃物品进入葛仙山景区;葛仙山寺观范围内内一概制止点燃烟花爆竹、香烛等易燃物品,一起一切殿堂内制止燃点明火香、烛;葛仙山景区内一概不得运营出售烟花爆竹、香烛等易燃物品。
二、为满意信众的崇奉需求,葛仙山寺观建立赠香处,免费向香(游)客供给环保香和环保烛。凡进入寺观朝拜的香(游)客,倡议在道、佛场所主殿及土地庙前的指定区域各敬三炷幽香。一起,寺观在固定区域设置环保电子鞭炮及环保电子烛运用点,供香(游)客免费鸣放和礼敬。
三、对不听劝导、违反本《布告》规则,打乱宗教场所正常宗教活动,对宗教场所和人员形成危害、损坏景区次序的,将根据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追查法令责任。